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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导演遗嘱中留下遗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4:27 新民晚报

  有句话叫做“戏里戏外皆人生”。曾执导过《杨乃武与小白菜》《小小得月楼》等影视作品的著名导演徐昌霖在他最终告别了人生这个舞台之后,有关他的“戏”却并没有因此而落幕。他的家属在他身后引发了一场关于房产继承的官司。

  留下遗嘱

  徐昌霖的第一次婚姻有了两儿一女,前妻去世后他又续弦黄竹琴。两人婚后相濡以沫,晚年生活非常幸福。徐昌霖考虑到黄竹琴退休工资非常低,于是写下4份遗嘱,将自己那套价值80万元的住房全部留给妻子,并叮嘱三个子女在他去世后不要与继母争,继母百年后由徐家子女继承遗产。

  存折不见

  黄竹琴去世后,徐昌霖的女儿从香港赶来奔丧,却被几个陌生人拒之门外。后来请人将锁撬开后才发现,父亲生前留下的40万元存折不见了,房产证和其他贵重物品也都不翼而飞。之后徐昌霖的女儿得知将40多万元存款全部转移的是黄竹琴的外甥。黄竹琴的亲属还拿出黄的信件表示要继承这套住房。

  打起官司

  于是徐家的三个子女明白,他们想继承黄竹琴名下价值80万元的房产,必须打一场房产官司。今年2月,徐汇区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原告是徐昌霖的两个儿子,被告是徐的女儿。审理期间,黄竹琴的哥哥姐姐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此徐昌霖曾经精心安排的遗产分割,最终无奈地演变成了徐家子女与黄氏亲属公堂上的对峙。

  对分房产

  法庭上,原告与被告都认为父亲生前留有遗嘱,也得到继母的确认,继母百年后由徐家子女继承遗产。第三人黄家却不买账,他们向法庭递交黄竹琴曾写给自己亲属的信件:“昌霖留给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我死后,我下一辈的亲属中都可以按我遗愿继承。”同时他们认为徐昌霖第4份遗嘱的加盖印章时间前后不一,质疑它的真实性。

  由于第三人反应强烈,法庭对第4份遗嘱作了司法鉴定。经鉴定,第4份遗嘱确为徐昌霖书写,但对加盖印章的时间无法确定。据此,合议庭认定徐昌霖的第4份遗嘱合法有效,徐汇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系争房产的一半份额由徐昌霖三个子女平分,另一半由徐已过世的妻子黄竹琴的哥哥姐姐平分。

  【法官提醒】

  关于遗产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方式有三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继承。法定继承属一般情况,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属特殊情况。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时下以自己遗嘱的方式处分遗产的情况日益普遍,然而遗嘱的内容与形式合法与否却常常被人忽视,由此产生诸多纠纷甚至官司。

  本案当中,徐昌霖的真实意思不难想见,然而他在自书遗嘱中,只是作了理想化的表述,他相信妻子在他百年后会妥善处理好这些遗产该由谁来继承。他不知道,没有征得妻子的同意他是无权处分属于妻子的那部分财产的。所以自书遗嘱切忌理想化表述,不但在内容上要合法明白通畅,形式上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而且还要具备可操作性。

  通讯员侯荣康本报记者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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