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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博客上贴女友裸照 律师:此行为已构成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5:3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王芳和李亮的结识十分偶然。那段时间,她在商场当营业员,而常来买东西的李亮经常在她当班时主动上前搭讪,说笑话哄她开心。王芳恰好失恋不久,情绪低落,李亮的出现让她似乎又感觉到了恋爱的滋味。两人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很快开始了同居生活。然而没有基础的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同居后王芳发现李亮根本就没有一个正当的工作,每天都在外面瞎混,家里所有的开支都靠她。

  “日子穷点算了,但是他那样管我,我真受不了。”王芳说,李亮除了每天上下班在单位门口堵她不允许她参加任何聚会外,而且每天都会查她的手机看她的短信,渐渐地发展到王芳的短信必须经过他审查之后才能删除。

  这样的行为让王芳觉得自己像一个罪犯,最终无法忍受提出了分手。虽然分开了,但是王芳记挂着李亮,有时间总会去李亮的博客看看,可是这一看,王芳惊呆了,在李亮的博客上竟然贴着自己的裸照,她努力回忆这张裸照的来历却没有一点印象。她向记者透露,唯一的可能是李亮晚上趁她睡着的时候偷拍的。想到这里,王芳立即找到李亮要求他删除照片。“只要你回来,我一定删掉。”李亮的威胁,让王芳害怕,她最终选择了离开。

  “这个地方留给我太多伤心的回忆,我不会再回来了。”王芳说,她人走了,但是照片依旧贴在李亮的博客上,她的心总悬在那里,她担心李亮因为找不到她,会做出更极端的事来,王芳犹豫再三拨通了法援热线。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刘正操律师认为,王芳的逃避终究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反而更容易激怒李亮,导致他做出更加极端的事情。此时,王芳最重要的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李亮现在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她的侵权,王芳应先报警制止李亮做出更加极端的事情,或者王芳自己固定证据将李亮的博客进行录像保存或者请公证处公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亮赔偿精神损失费。(文中人物除律师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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