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五河中学老师因编发匿名短信遭罚款与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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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8:15 南方人物周刊 | |||||||||
一条短信让董国平戴上了“诽谤罪”的帽子 互联网上有关五河短信诽谤案的新闻视频 李茂余 本刊记者 陈磊 发自安徽五河 因为发短信,被罚款、拘留,生活一向波澜不惊的人民教师李茂余,遭遇了他人生中几乎最为晦暗的时刻。 和他同样遭遇的还有几个人:董国平、卢淑东、潘宋梅,潘宋梅是五河县第一中学的
“诽谤案” 五河县公安局对李茂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这样写道:2006年3月25日至5月5日,县委组织部在对五河一中领导班子考核推荐期间,李茂余指使卢淑东,并自己编发匿名短信向一中教职工及有关领导散布、诽谤一中代校长张兆猛等,严重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董国平的处罚决定书和李茂余的大同小异,只多了一条“诽谤五河县委书记徐社新”。两人的处罚都是:“拘留十天、罚款500元”。 卢淑东老师因为是“被指使”,处罚稍微轻一些:拘留5天。潘宋梅因为只给县委书记徐社新发了一条“诽谤”短信,被罚款200元。 8月25日,李茂余、董国平、卢淑东三人被带到了拘留所,在拘留证上签完字之后,一位细心的警察发现,李茂余竟然是五河县人大代表!9月12日,在经过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拘留后,李茂余重新被请进拘留所…… 还给案子定了性:“这是一起严重的有组织、有计划、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造谣诬蔑、混淆是非、诋毁他人、攻击组织的违法案件……保留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权力。” 新闻连续播了好几天,尽管没有点出名字,只是李某某、董某某地叫,但已让李茂余、董国平几人颜面扫地——从拘留所出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感觉很尴尬,在校园里能沉默时尽量沉默。 出了这个事,五河一中的老师们都谨慎起来,乱发短信的情况没有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