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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争房产兄弟仨操戈 律师提醒应早点明确归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0:0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记者接到南京市浦口区浦建一村居民季红旗的电话称,他将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卖了后,结果惨遭兄弟毒打,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目前他已将两个弟弟诉至法院。然而,眼下兄弟们还在为一套老房子争夺不休,他自己也有家难回。手足之情,却拳脚相加,实在令人心痛。

  卖房供子,引来毒打

  一年前,季红旗以12.3万元的价格卖掉了位于浦口区宁港一村一套约60平方米的房子,其后不久,季的两个弟弟以房子属于父亲,前来索要一半的房款,被季当场拒绝。双方言语不合,发生肢体冲突,结果季被两人打伤。季红旗称,自己的儿子考上了江西一所大学,实在没有钱交学费,才想到卖房子的,哪知孩子上学的费用解决了,却引来如此麻烦。此前一直在南京港务局二公司上班的季红旗介绍说,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就是他自己,是公司于1990年分的,至2004年8月买下来之前,一直是自己交房租,有扣租金的工资单为证,自己完全有权处置该处房产。但随后,季的一位弟弟告诉记者,宁港的房子应该是属于老父亲的,父亲于解放后至1978年退休回家期间,一直在南京港务局上班。1991年父亲去世后,是季红旗背着兄弟私自将房子买下并领到房产证,但实际上宁港的房子应该是公司分给老父亲的。

  南京港务局一位徐科长告诉记者,当时港务局确有福利房分配,但无论退休或正在上班的员工,均有机会获得分房机会,但对于季家的房子,因时间久远,人员变动,一时也很难查证。由此看来,季父也应该有机会获得分房机会。这也就是季红旗的弟弟们的看法:老父亲在港务局上了一辈子班,分房子不可能没有他的份。

  但当时房产交易的情况显示,房产证上是季红旗的名字。一方面季红旗处理属于自己的房产,也是合法,但另一方面,弟弟们认为哥哥私自将父亲的房子买下,据为己有。双方的分歧导致冲突发生,并在冲突中将哥哥打伤,断了两根肋骨,还闹至法院。

  老屋难回,法庭相见

  可惜旧忧未解,又添新愁。除了上面宁港的房子,双方在老屋上还有纠纷。季红旗卖掉房子后,想回原先父母居住的老屋浦口和平村62号居住,却被两个弟弟赶了出来。老房子再一次成为兄弟们争论的焦点,而被弟弟赶出来后的季红旗无处落脚,目前只得每月花300元钱在外租房。

  关于老房子的权属问题,季红旗称,建于1983年的和平村的老房子,是自己当时贷款帮助父亲盖的,因为当时父亲健在,作为儿辈的他当然不能在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但虽然房产证是父亲的,实际上是自己出资建的,理应归自己所有。随后,他将老房子以15000元的价格承包给别人修缮,准备入住。却被闻讯而来的弟弟们将工程队的木工、瓦工都赶跑了,致使自己遭受了重大损失。但同样的,其弟弟告诉记者,老房子盖的时候,季红旗刚刚参加工作,根本就没有能力帮助家里盖房,是父亲出资盖的。但弟弟们也承认,季红旗当年确实为盖房拉回了一些木料、竹子等物,这只是作为家庭中的一员所作的贡献,并不能就此证明房子是他盖的。

  随后记者了解到,虽然双方对老房子的争议颇大,但都不能找到有力的人证物证来证明这套房的归属。至今,这所老房子还一直空着,双方将再次为老房子的分配而走进法庭。

  律师说法,加强法权

  对此,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陈卫东律师告诉记者,关于卖房问题,季红旗有权处理产权证属于自己的房子,但如果其兄弟能找到确凿的证据证明,当初单位分房的主要对象为其父亲,那么他们可以要求哥哥将房款进行分配,而如果当初分配对象为父子两人,则只在分配比例上有所调整,而如果仅仅为分配给季红旗本人,其他人无法要求分配。而老房子问题,由于其父并没有留下遗嘱,鉴于房产证上为父亲的名字,所有子女应该按法定继承方式,享有平均分割的机会。其实早早为自己名下的房产及其它财产明确归属及分配,不仅不会伤害亲情,反而能运用法律进行协调,既能较好地维护亲情,也消除了后人为此而争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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