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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资格证遭挂 为节省开支诊所聘护士不签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0:26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姜锋

  一家诊所用一名女护士的职业资格证办了输液证,女护士辞职后,诊所却拒绝注销输液证,导致女护士几个月找不到工作。目前,该纠纷虽已解决,但诊所不愿与护士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却引人深思。

  未签合同:

  护士辞职后资格证遭挂

  2004年7月,市民罗女士带着护士职业资格证来到南宁市友爱路西三巷某诊所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该诊所的负责人带着罗女士的护士证,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办了诊所的输液证。

  罗女士说,2006年3月,她决定离开该诊所,该诊所不同意,但她还是坚持离开了,然而该诊所却不愿注销用她护士证办的输液证。辞职后,她先后到几家诊所工作,最终都因护士证无法在有关部门备案而不了了之。此后,她又几次找过该诊所,一直没有结果。今年6月,该诊所给她开了离职证明,她还是无法在其他地方找到工作。

  12月20日上午,该诊所的负责人黄先生告诉记者,根据双方的口头协议,罗女士的工作期限为2006年7月,但罗女士在今年3月提前辞职,因此他当时不同意注销输液证。今年6月,他给罗女士开了离职证明,按以往的惯例,罗女士带着离职证明自己就可以注销输液证。直到今年11月,罗女士再次找他时,他才知道相关的管理规定有变化,因此12月20日一早,他已派人去注销输液证了。

  业内人士:

  不签合同是为减少开支

  该诊所的黄先生介绍说,目前,南宁市的诊所很多,每家都有一名或几名护士,因为护士的流动性强,给诊所的管理带来诸多不便,所以雇用双方基本不签合同。从今年3月到现在,他的诊所已进出两三名护士,都未签合同,来几天就走了,想去备案都难。因此他决定,以后诊所招人时,一定用条文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纠纷。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诊所与护士之间不签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

  一名业内人士透露,个别诊所里有两三名护士,但这些人都没有资格证,属于“黑护士”,而这些诊所也成了从事输液治疗的“黑户”。前不久,北湖路上的某诊所因此被相关部门处罚。另一方面,个别不规范的诊所并不主张与护士之间签合同,诊所会通过各种方式吸引护士专业的学生来实习,然后就炒掉有资格证的护士,以减少开支。

  该业内人士还介绍说,学生和未取得护士资格证的群体,熟悉业务是一个必然过程,但他们在诊所工作时,应以学习和帮忙为主;如果诊所以实习生为主体,没有正式护士,就属于违规操作。

  律师提醒:

  进诊所工作一定要签合同

  12月20日下午,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诊所要注销输液证,必须出示该诊所的营业执照,否则不能注销。他还说,目前诊所的审批和年审等方面的监管十分严格。到2007年1月,黄先生在为输液证年审时,如果不出示罗女士的护士证原件,该输液证就会被吊销。至于诊所和护士之间是否签定劳动合同,则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监管。

  某律师事务所的彭律师分析说,在该诊所与罗女士口头协议成立的前提下,罗女士没有履行协议上的规定,应承担事实违约责任。同样,诊所方直到今年12月才注销输液证,导致罗女士近半年时间无法正常工作,如果罗女士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了损失,可以索要相应的赔偿。彭律师强调,为了维护当事双方的权益,雇用双方一定要签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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