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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翁妻儿被判还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3:57 法制晚报

  袁宝璟雇凶杀人伏法后 一人持收条及还款协议 起诉袁家遗产继承人

  亿万富翁妻儿被判还债

  债务折合人民币共200余万元 法院认定3名继承人应承担清偿责任

  本报讯(记者 王巍)雇凶杀人的亿万富翁袁宝璟被执行死刑后,其妻和两个儿子因袁宝璟生前所欠债务被告上法庭。记者今日获悉,东城法院判决袁宝璟的妻儿向史先生支付总价值200余万元人民币的欠款。

  史先生在今年7月起诉称,袁宝璟曾向自己借款人民币70万元、港币50万元、美元11万元。

  2005年9月,史某与袁宝璟之妻卓玛签订协议,双方认可欠款总额为人民币220万元,且卓玛承诺于2005年12月31日前偿还上述欠款。若不能按时还款,卓玛将把3套住房直接过户给他,用以偿还所欠债务。

  史先生向法院提交了与卓玛签订的《还款协议》、袁宝璟收到借款后所写的收条等证据材料。

  卓玛辩称,史先生所提供的收条确为袁宝璟所书写,但袁宝璟与史先生之间并非债权债务关系,从收条上看,史 先生交给袁宝璟的是投资款。

  袁宝璟的大儿子袁嘉瑞则表示,史先生与卓玛所达成的协议中约定将袁宝璟与卓玛名下的房屋直接过户给史先生用以偿还债务,此约定违反了担保法的规定,也侵犯了自己的继承权,因此不同意史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史先生与卓玛所约定的以房屋直接抵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同时侵犯了袁宝璟两个儿子的权利。综上,法院对史先生要求以房屋抵债的要求不予支持。

  法院同时认为,既然袁宝璟的妻子和儿子都没有表示对袁宝璟的遗产放弃继承权,那么3人也应当对袁宝璟生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据此判决,袁宝璟之妻卓玛和两个儿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史先生投资款折算为人民币约200万元。

  相关背景

  雇凶杀人袁宝璟伏法

  袁宝璟是辽宁省辽阳市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92年在怀柔注册了北京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到1996年其资产达到30多个亿,被称为“商业奇才”。

  袁宝璟因炒期货受损而与袁宝琦雇凶枪击刘汉(未遂),后又因汪兴对其进行敲诈、恐吓,而与袁宝琦共同预谋并杀害了汪兴。

  2006年3月17日,袁宝璟等人分别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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