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消灾”幌子调包骗钱 5骗子昨被判处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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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09:53 云南日报 | |||||||||
这种骗人手法相当老套仍有人上当 5名骗子以消灾解难为幌子,骗得市民的信任,一次性就骗走被害人5000元。有了第一次诈骗经验,5骗子继续如法炮制,又一次骗取另一当事人现金2.7万元。昨日,盘龙区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5名骗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去年9月20日13时许,杨世菊、徐隐伙同他人,在昆明市二环北路小庄立交桥下,虚构能为被害人消灾解难的事实,采取掉包的手段,诈骗得蒋女士人民币5000元,分赃挥霍。有了第一次诈骗经验,5骗子开始寻找新的对象实施诈骗。今年5月5日上午,杨世菊、徐隐、邵萍芬、罗云秀、范志伙同他人,在昆明市穿金路云南省交通厅招待所院内,采取相同作案手段,诈骗了王女士人民币2.7万元,再次分赃挥霍。 今年6月2日,杨世菊、徐隐、邵萍芬、罗云秀、范志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讯问时,如实交代了诈骗蒋女士和王女士的犯罪事实,5骗子分别将骗来的钱全部退还了被害人。 盘龙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世菊、徐隐、邵萍芬、罗云秀、范志无视国家法律,诈骗公民合法钱财,且被告人杨世菊、徐隐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邵萍芬、罗云秀、范志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世菊、徐隐、邵萍芬、罗云秀、范志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讯问时,如实交代了诈骗蒋女士和王女士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于是,盘龙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世菊、徐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邵萍芬、罗云秀、范志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元。 柏立诚(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