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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抵用券不兑现 顾客诉求双倍赔偿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0:1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一市民在酒店用商家发售的抵用券为自助餐“买单”时,遭酒店拒绝。该市民遂将“霸道”商家告上法院,索赔300元现金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昨日,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原告陆先生诉称,今年11月15日,他和朋友们去苜蓿园大街一家酒店消费了1280元,之后酒店赠送给他10张面值128元的抵用券和3张面值50元的抵用券。12月15日,他再次
和朋友去该酒店用餐,消费了价值158元的自助餐。结账时,陆先生准备用3张50元抵用券,另外支付8元餐费,该酒店服务员却提出,“抵用券每次只能使用一张”。陆先生又详细看了看该抵用券说明,上面仅有一条“此券仅限一人使用”。在他看来,这项使用说明只能理解为“一张抵用券只能用于一位顾客买单,而不是替一位以上顾客买单”。

  然而当天,酒店工作人员坚持认为,“仅限一人使用”是指:每次消费,一名顾客只能使用一张抵用券。双方为此说明的“不同理解”闹得很不愉快,该酒店服务人员最后宣称:店堂海报写得很清楚,“酒店抵用券的最终解释权归酒店”。陆先生无奈,只得掏现金支付了这顿“让人气愤的午餐”。

  陆先生越想越觉得酒店存在欺诈。他告诉记者,“取券时,饭店并没告知我每次限用1张50元券,其券上也没写清楚,酒店的做法已违反诚信公平的原则,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12月18日,他遂向白下区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酒店应双倍赔偿其抵用券价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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