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关法院率先推行“行政部门首长出庭应诉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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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0:55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一市民前不久将下关区某行政执法部门告上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部门允许其邻居在楼下设置店招的行政行为违法。近日,下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方“一把手”出庭应诉。至此,在行政案件审理中,该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已高达80%,有效地化解了官民矛盾。 今年64岁的张先生是本市一所大学退休教授,家住下关区和燕路,其楼下两邻居临
法院审理判决后,张先生分别获得2000元补偿。但他拆除店招的诉求却被法院驳回,原因是店招是经某行政执法部门许可的。 张先生不服,不久前,又将该行政执法部门告到下关区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部门允许设置店招的行政行为违法。 下关区于去年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此案庭审时,被告单位“一把手”到庭应诉,并当庭辩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该单位有权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店名、字号、标志等标牌、标识的规范设置进行管理。上述行政行为适用法律得当,法院应驳回原告诉求。 庭审结束后,法院没有当庭判决。记者从下关区法院了解到,在行政案件中,截至目前,驻下关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已高达80%。“依法治市必须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准。”下关区法院行政庭一位负责人说,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官民之间的理解沟通,打造和谐的执法环境,也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很多案件因行政“一把手”主动介入,矛盾能得到及时缓解。有不少行政案件的原告,在和被告方“一把手”庭上沟通后表示理解,当庭撤诉;还有的案件在法院审理判决后,当事双方也能做到“胜败皆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