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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涨车位费遭业主抵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1:24 江南都市报

  南昌维多利亚华庭开发商:不按要求交费就不能停车

  本报讯记者王梦娜报道:接连几天,南昌维多利亚华庭小区都有业主发现自己停在小区车库的汽车被放气或是被上锁。为此,昨日上午,小区业主与小区开发商发生纠纷。记者调查发现,这一切的起因都是开发商要求涨地下停车位租金。

  杨女士是维多利亚华庭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她称,小区开发商在未与业主委员会商量的情况下,就单方面提出要涨地下停车位的租金。遭到业主抵制后,竟然擅自对业主汽车放气、上锁,阻拦业主进出车库。杨女士称,她是在2004年搬进小区的,当时经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协商达成一致,业主每月使用一个地下车位交200元。今年8月,开发商突然在小区贴出通知,从9月1日起,车位费要涨到每个260元。由于开发商对涨价不能提供任何依据,大部分业主因此不同意。从9月份开始,有的人还是按照200元交纳,有的交220元,有的交260元,有的交308元不等,大部分都不开发票,收费非常混乱。近几天,开发商对不执行上涨后价格的业主车辆进行放气或是上锁。

  记者又采访了开发商南昌金星物业有限公司的万经理。万经理说,涨价是根据市场行情所作的决定,并不需要获得谁的批准。至于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收费情况发生,他解释,现在规定要交260元,这是不含税的价格,不能开发票。要开发票就要执行含税价格308元。万经理说,业主使用了停车位,自然要交费,不交费,当然就不能停。

  对此,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严朝清律师。严律师称,开发商要对地下车位涨价理应与业主委员会商量。目前我国《物权法》尚未出台,还没有法律对小区地下车位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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