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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虚拟在法律“真空”地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2:00 黑龙江日报

  王洋 本报记者 郭铭华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上购物逐渐兴起并成为一种时尚。网上购物以方便快捷著称,足不出户就能买到心仪的商品。但在通过网络进行的交易中,因为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仅凭买卖双方诚信的购物方式所产生的矛盾、纠纷等问题日益突显,网络购物正处于法律“真空”地带。

  “看上去很美”

  哈尔滨市的唐小姐讲述了她第一次网上购物的经历:一个周末原本约好朋友上街购物,可是因为一想到拥挤的公共汽车、寒冷的天气,就放弃了逛街的念头。闲来没事打开电脑上网,就这样结识了网络购物。根本不用出门,就等着人来送的购物模式让她觉得很方便。后来,唐小姐发现她越来越依靠这种购物方式了,以至于零食都在网上购买。

  很难在商场里面买到的化妆品试用妆在网上可以轻松获得,昂贵的数码产品在网上别说货比三家,就是货比三万家也没问题。据了解,“网购”越来越红火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网上开店,大大节省了租借铺面的成本,所以货品价格比实体店铺便宜很多,可以吸引很多买家;二是网络店铺可以24小时营业,并且向全世界买家开放,这也是传统店铺无法做到的。鼠标一点各种品牌档次的商品都展现在你眼前。

  网上交易不容易

  目前网购中存在很多问题,如:消费者收到的物品与网上的宣传资料不符;消费者在网上看到的是品牌产品的图片和文字介绍,收到的是假货;消费者付款后一直收不到货品,其实卖家提供的都是虚假信息。

  在哈市某高校上学的张欣(化名)在一家网站上看中了一件时尚服装。据卖家介绍,这是今春韩国最新款的春装,因为卖家是在韩国当地一次性大批进货,有折扣还不用缴关税,所以价钱非常便宜,只卖几十元钱。看着网页上亮闪闪的图片,张欣动了心,没怎么考虑就痛痛快快地汇去了货款。这个卖家倒是很守“信用”,三天内就把春装邮了过来。可等张欣打开包裹一看便傻了眼,除了颜色和款式有很大差别外,衣服的质地也十分粗糙,根本就不是网上图片显示的那种纱质的面料。不仅如此,原本张欣填写的是XL码的大号,可是手里的衣服却分明是一件最小号的,根本没法穿进去。没想到自己第一次网购,竟然买到一件根本没法穿的衣服。张欣十分气愤地找卖家理论,但是卖家答复她说,可以换货,不过需要一笔重新邮寄的手续费,张欣只好把衣服扔进垃圾桶了。

  王先生向消协投诉,称自己在一个国内知名的个人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了求购数码相机的信息,一个卖家看到信息后与他联系,答应以1000元的低价卖给他一部名牌数码相机。说好先付一半款,等三天内相机到货以后再付另一半款。王先生第二天就将500元钱打进了这个人提供的个人账户里,可是付完款后,相机却杳无音讯。卖家的手机没人接听,QQ的留言也不见回复。王先生说,当联系到卖家时,卖家却表示,自己早就按照约定发货过去了,却一直没有收到余款。网上交易的相机“蒸发”,问题可能出在买家、卖家、快递公司中的任何一方。而这三方的距离实在太遥远,想要解决纠纷十分困难。

  无凭无据难解决

  被网购卖家“忽悠”过的人们心中都有这样的疑惑:被“忽悠”以后该怎样做才能追回自己的货款?

  记者就此问题电话采访了省消协咨询部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介绍说,随着网络购物兴起,相关方面的投诉也在增加。但此类情况往往因为消费者拿不出什么凭证,消协只能帮助协商解决。并且很多纠纷又涉及到异地购货和汇款,消协跨省处理投诉是非常麻烦和困难的事情。记者还从省消协咨询部了解到,发生在个人之间的交易行为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有些网上购物引起的纠纷还不在消协的受理范围之内。此外,个人买卖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工商部门也无法对其进行制约,遭遇纠纷的买家只能依靠《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到法院为自己讨回公道,起诉和举证都是摆在买家面前的难题。

  完善法律法规,慎重交易

  哈尔滨市的张律师告诉记者说,网络购物自身的特点和具体操作时的不规范是网络购物纠纷频发的原因。许多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法律意识不强,购买商品时不和卖家进行明确的约定,支付方式也极为简单,大多是先汇款(或部分汇款)再发货。这就让一些“黑心”卖家在交钱与交货的时差之间,找到不少可钻的空子。而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目前也没有实行上网实名制,一旦虚拟世界中的“黑心”卖家骗得钱财后从网络消失,再想找到他将非常困难。

  由于现在并没有对网上交易的操作模式进行强制性规定,网络购物正处于法律“真空”地带,致使网购消费者维权时还会遇到诉讼成本太高这一现实问题。不仅电子数据的“可修改性”使得保留证明网上交易内容的证据十分困难,而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否则民事诉讼一般都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受理。这就意味着,维权的消费者可能需要跨越很大的空间距离,到卖家的所在地进行诉讼,网购维权所需的费用可想而知。

  张律师认为,虽然网上购物市场的秩序有些混乱,但网上购物将是新型商业发展的一大趋势。为此,应建立良好的网络购物市场秩序,买卖双方在慎重交易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及配套的监管法规,对网络交易市场的信息发布、准入资格、买卖细节、电子支付、各方责任等方面都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加强对这些步骤的监管,使网络购物走出法律盲区,进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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