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烟草稽查勒索 三人犯罪团伙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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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2:56 法制晚报 | |||||||||
冒充烟草稽查勒索 三人犯罪团伙获刑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王悦)柴张北、柴张基兄弟和李成芳三人专门冒充国家烟草专卖局稽查工作人员,多次对贩卖香烟的商户们进行敲诈勒索。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了主犯柴张北有期徒刑14年,其他两人分获9年和5年有期徒刑。
去年5月的一天,柴张北伙同柴张基等人驾驶红色富康车,在昌平区回龙观镇冒充烟草公司的协查员,以查扣走私香烟为由,采取扣车、扣人、扣烟等威胁手段,敲诈商户丁某运输的香格里拉等品牌的香烟1000条,经鉴定价值75150元。 此后,3人先后6次作案,敲诈商户香烟共计2140条(价值162000余元)及现金人民币123000元。此外,柴张北还在外地因玩牌琐事持刀将人刺伤,构成十级伤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