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违法宰鸡鸭罚10万业者哗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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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5:19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22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农委会”规定食用之鸡、鸭、鹅必须在合法屠宰场屠宰,南投县最近有四名业者被查获违法屠宰,面临最低10万元新台币罚款,引起全县数百名业者恐慌,昨天质疑法规不合理且无配套。 县府农业局人员表示,最近将举办倡导会,并向“中央”反映业者难处。
据报道,台“农委会”昨天清晨派员,会同县府农业局人员在埔里镇查获一处鸡鸭屠宰场,宰杀了三十几只鸡,将依畜牧法规定开单罚款10万元。 农业局人员说,这是近一个月来查获的第四起违法屠宰案件,均是“农委会”接获检举,派员南下会同农业局人员查察。 南投县养鸡协会理事长林添亮说,县内屠宰鸡鸭出售的业者不少,“农委会”以预防禽流感名义,要一般业者须在合法屠宰场处理,目前虽放宽传统市场可屠宰鸡鸭,未考虑市场环境更容易污染,实在矛盾。 农业局人员说,传统市场、临时摊贩集中场及家户目前仍可屠宰鸡鸭,但2008年10月以后不得再屠宰,农业局最近将邀集业者说明,适时反映业者心声,邻近台中县市、彰化县已有合法屠宰场,业者可集中将鸡鸭送去屠宰,避免违法被重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