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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生基层就业3年可免还助学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6:58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12月22日电(记者王骏勇)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2007年起,江苏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将享受更多优惠。

  据介绍,自愿到苏北地区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3年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在校期间所借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将由财政代为偿还。其中省级财政代还80%,接收地县级财政代还20%。

  2007年,江苏高校毕业生总数达35.5万人,比上年增加6.8万。为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江苏省还决定,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研时可享受加10分的优惠。在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时,这部分毕业生也将被优先录用。从2007年起,每年拿出20%左右的职位,专门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此外,从明年起,乡镇(街道)机关招录公务员时,每年将拿出2/3左右的职位,专门招录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以及经省组织部门、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对面向基层就业的志愿者,及选派到苏北地区县城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的高校优秀毕业生,将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发放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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