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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缴住房公积金银行增至13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6:2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王昭玮)今后,西安市民缴纳住房公积金可就方便多了。昨天,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的数量由原来的4家扩大到了13家,并和新增加的委托银行举行了委托协议签字仪式。

  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新增9家

  据了解,截至今年11月底,西安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数量为6594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为96.3万人。但据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最新调查,西安地区有6万多户企业,建立了公积金制度的企业还不足全市企业的百分之十。为了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使更多的职工群众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惠。从昨天开始,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委托银行由原来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商业银行4家银行扩大到13家。新增加的委托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据了解,不管是原来的委托银行,还是新增加的委托银行,其性质都必须是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

  一个单位只能对应一个银行网点

  记者了解到,按照西安市最新制定的《商业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受委托银行未经公积金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动用、挪用、截留公积金中心专户内的资金;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要及时进入公积金中心专户并分配到职工个人名下,不得另为单位设立任何临时账户,滞留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原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商业银行维持原管理模式,新增加的受委托银行原则上只设一个承办网点;对已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变更缴存银行,继续在原经办银行缴存,对还没有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各受委托银行都可以积极营销,促其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单位只能在一个银行网点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据悉,新的《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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