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客不成抢手机 桑拿部经理“洗劫”客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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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9:42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金文兵通讯员董菲)桑拿部经理伙同员工,先以低价招揽客人“消费”,再开出高价“配套服务费”,一位客人不从,被打成七级伤残。昨悉,这帮“洗劫”客人的桑拿部员工,均获10年以上刑期。 吕某等供职于江汉北路的湖北新金茂酒店桑拿部。2006年1月17日晚,戴某、郭某到该桑拿部接受“服务”后,付小费500元,桑拿部员工陈某还要他们付100元,戴因此与陈某
此前不久,这家桑拿部已留下2笔“案底”。客人李某、张某接受服务后均曾被该桑拿部强行索要手机、钱包等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吕某、张某行为构成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获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李某、陈某也各获刑11年6个月和10年。同时,4人共同向戴某赔偿19.79万元,由湖北新金茂酒店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