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媳妇谋家产杀公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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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13:4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高远记者宋宁华)前天,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陈碧君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陈碧君为谋家产,和前男友(已病死)携带装有海洛因的注射器潜入婆婆许女士家中,等许女士回到家后,采用注射毒品、用塑料袋捂头脸等残忍手段,导致许女士死亡,两人随即从卧室大橱抽屉内偷到人民币1.4万元和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的黄金饰品。
这时候,正好许女士的丈夫朱先生回家。两人用皮带猛勒朱先生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随后,陈碧君和男友伪造了抢劫现场并一起逃离。市一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碧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陈碧君不服,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