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名义骗财近30万 温岭女子被判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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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18:3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12月23日杭州消息(记者陈瑜艳、通讯员林彬、叶长杉、陈唏)以恋爱结婚名义,5年间骗取7位男士近30万钱财。12月21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家住温岭市温峤镇的被告人林某平常喜好赌博,因在谈恋爱时失意,又欠别人较多赌债,就萌生了以结婚为名诈骗男士钱财的念头。2002年8月26日,林某经人介绍,与温岭市
司法机关查明被告人林某在2002年至2006年期间,以恋爱结婚为诱饵,共欺骗了7个男士,诈骗金额合计292758元。而据受害人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反映,林某诈骗的金额则在50万元以上。 温岭市人民法院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与他人谈恋爱和结婚为诱饵,多次骗取他人钱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