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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被遮挡可向开发商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8:11 扬子晚报

  

阳光被遮挡可向开发商索赔

  接听时间:23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徐先生:2004年2月,某房地产公司在我们楼幢东南角建设两座高层楼房,与我们居住的楼仅一路之隔。这之前,我们住房的东照采光充足。但该高层楼房建成后,阳光几乎完全被其遮挡了,加之通风也受到影响,使得我们屋内夏天潮湿、冬天阴冷。我们找开发商交涉,他们认为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因为在开发建设小区的过程中取得了行政部门的多项许可证件,不存在过错。但我们住户的损失,该如何解决?

  饶律师:作为不动产的相邻双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从现有事实来看,开发商虽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确已对你们老住户的住房采光造成影响,故开发商侵权的事实成立,对你们的损失应适当予以赔偿。赔偿数额由法院依据采光受影响的程度酌情予以确定。

  王小姐:1998年12月,我进入某药业公司销售部做业务员,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按照我每月销售收入提成方式支付工资。今年11月12日,公司向我发出《解聘通知》,因公司业务变动,原有工作岗位取消,自即日起,公司对我停薪解聘。我在职期间,公司从未给我办理社保。现在我能否要求该公司给予相应补偿?

  饶律师:基于公司与你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的,应当给予你经济补偿金。又由于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你在就职期间,公司没有为你办理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手续并缴纳相应保险费,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要求公司为你补办社会保险。

  张先生:我去年与一工地老板口头约定为其工地运送沙石。起初工地老板给我签单,签收收到沙石的数量。后期,老板不在时,老板就让他手下人员给我签单,合计有5万元的沙石款。我在向老板索要这部分沙石款时,他却以非他本人签收为由拒付。我现在该如何办?

  饶律师:债务应当清偿,工地老板手下人签收你的沙石,应当属于代理行为。《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工地老板若以签单非其本人所写拒付你的沙石款,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如数偿还你的5万元欠款。

  方女士:我与老公在一起有近11年了,但我们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他又有了第三者,而且和第三者已经住在一起了。我现在能否告他们重婚罪?

  饶律师:由于你与你老公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们同居时间推算应当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依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你们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因而,即便你老公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你起诉他们重婚,追究他们重婚罪的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吉启雷 整理

  26日上午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16096-2-1的是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唐迎鸾律师。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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