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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人员试车撞坏新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8:11 扬子晚报

  

维修人员试车撞坏新车

  刚买了一个月的新车出现故障,4S店修理人员修理一番后恢复了正常。事情本应到此结束,不料修理人员开出去试车时,发生了车祸。新车受损,究竟该如何赔偿,双方为此展开了争论,最后不得不诉至法院。

  周先生是溧阳人,10月16日在常州冠亚恒通标致4S店购买了一辆标致307驾驭版轿车。11月12日,周先生驾车去无锡,当时加了150元钱的油,可行驶一段时间后,仪表盘上的排放指示灯报警,他马上停车,就此咨询了4S店,被告知可能是油不好,只要排放指示灯不闪烁还可以开。周先生勉强开了回去,中途还熄了多次火,因为第二天早上要出差,所以他要求4S店工作人员赶过来修理。

  当晚,维修人员赶到清洗了油路,并让周先生买了添加剂,加上工时费一共是426元。周先生当时并未付钱,因为他怀疑是发动机不好。车子修好后,一名维修人员开出去试车,结果在一个十字路口与拖拉机相撞,导致副驾驶座车门严重变形(如图)。因为是新车,才开了1300多公里,周先生心痛不已,他立刻要求4S店换车或者退款。可事情过去了十几天,双方仍没有就赔偿问题谈拢,周先生气急之下也没有把车子送过去修理。后来,周先生知道换车或退款不太现实,便向4S店表示,除了更换损坏部件外,还要再找一个权威机构,对整车现在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且要对方补偿其中的贬值费,以及自己的误工费。但都遭对方拒绝,周先生于是向法院起诉。

  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常州冠亚恒通标致4S店售后服务部的张经理,他称已经知道了周先生起诉一事。张经理告诉记者,修理完试车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谁也没想到会发生车祸,他对此也觉得非常遗憾。考虑到自己一方有责任,他们曾三次前往溧阳协商,且作了许多让步,表现了极大的诚意。张经理表示,车祸中损伤的是副驾驶座车门、翼子板、倒车镜,对整个车身的结构没有带来影响,考虑到对方是刚买不久的车,他便将维修改成了全部更换新的,并向周先生承诺,增加10000公里的保修,以及50000公里的免费保养。无奈双方存在很大的争议,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张经理称他们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其它的不是他说了算,一切要有法律依据,现在对方既然起诉了,就只有等法院裁决了。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唐迎鸾律师了解情况后表示,4S店维修人员当时是代表公司去的,可以认定是一种职务行为,发生车祸了,自然要承担责任,更换损坏件是必须的。至于车辆贬值费,唐律师认为,新车被撞坏后,通过修理基本可以恢复外表原貌,但其内在的损坏或功能可能会受到影响,由此造成的贬值也就客观存在,特别是以后作为二手车转让时会有影响,这样的案例北京和上海的法院都受理过。而此事给周先生带来的误工费,由于取证难,唐律师认为法院可能不予支持。本报记者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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