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碾死男童续:“撞伤不如撞死”成夺命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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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10:00 江南晚报 | |||||||||
本报四川消息据华西都市报报道,12月20日,3岁的男孩新新(化名)参加外公寿宴时在宾馆大门外被一辆奔驰车两次碾压致死。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在开车司机中流传的“撞死要比撞伤强”的所谓“潜规则”,无疑更让人担忧。 据了解,22日下午,都江堰市交警以该案件不属于交通事故为由,已正式向新新家人出具了“不予立案”的告知书。下午2时,家属雇请的律师到达现场,全权代理此案。下周
另据报道,都江堰市3岁男童新新被二次碾压致死后,成都昨日又曝一起二次碾压致死儿童的事件。 事件发生在川陕路天回街道办附近,下午4时30分,一名年仅7岁的男孩和母亲被一辆货车卷入车轮下。因为发生在斜坡上,周围群众赶紧找来了木块和石头抵住轮胎希望能将车身固定住。 当时那男孩还是活着的,不停哭喊妈妈。此时肇事司机一直没有下车,随后大伙开始喊司机慢慢倒车好救出卡在车轮下的母子俩。就在此时,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只听见“轰”的一声,卡车从孩子身上碾了过去。这样的情景让在场所有的人都愤怒了。为了避免群众有过激行为,随后赶到的交警把该司机带到了警车上。司机用手挡住脸对记者说:“你不是警察问那么多干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