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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脑发昏活该蹲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09:52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为向新女友交2万元的“爱情保证金”,21岁的江西小伙曹某竟然以放火要挟,向老板“借”钱。日前,糊涂的曹某被瓯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曹某此前在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某鞋厂务工。家人曾为他在老家“包办”了一个对象,但他并不喜欢。今年初,曹某与隔壁一家鞋厂的职工确立了恋爱关系。今年8月,新女友得知曹某有对象的事实后十分不满,提出要与他分手。为留住新女友,曹某答应交2万元“爱
情保证金”的要求。

  为留住女友,他铤而走险去筹款,8月30日,他到公用电话亭给自己鞋厂的老板朱某打了个匿名电话,要朱某“借”给他3万元,否则“就等着厂里出事”。被朱某拒绝后,曹某在次日傍晚来到鞋厂内,放火烧毁五捆鞋包。当天夜里,曹某再次打电话给朱某,要他往指定的银行卡里汇入3万元,结果又被拒绝。9月2日,曹某又到鞋厂内点燃一捆鞋包后正准备逃离现场时,被鞋厂员工发现。当日,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罪,因其犯罪未遂且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给予减轻处罚。吴祖坚潘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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