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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偷电缆竟专门挖个焚烧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1:29 大连晚报

  为偷电缆竟专门挖个焚烧坑

  三个无业青年组成团伙偷盗电缆,再到甘区一偏僻山上烧掉电缆上的胶皮后销赃,目前,三人受到法律制裁

  ■实习生 莱燕 本报记者 化冰

  本报讯一个三人盗窃团伙,两年内在旅顺口区和甘井子区多次盗割厂房、石矿场、果园等处的电缆,数额特别巨大,给被盗地区周围的生产造成极大影响。令人惊讶的是,他们还在甘井子区的一个偏僻山坳,有专门的焚烧电缆的大坑,准备长期作案之用。这起案件被旅顺口区警方成功破获,三名犯罪嫌疑人都已经归案。最近,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三人有期徒刑。

  据了解,黄某、于某和甄某是家住旅顺口区的三个无业青年,平日游手好闲。2004年年末,三个人经过多次事先预谋,携带作案工具,到位于甘井子区夏家河子的一个砖厂,砸碎窗玻璃钻入生产车间内,盗窃该厂电焊机手把线50米,价值人民币980元。他们很快将赃款挥霍一空,并觉得这样盗窃“来钱”比较容易一些。

  2005年11月20日的晚上,三人再次携带作案工具,盗窃了甘井子区营城子镇王某的果园内的RV电线350米,价值人民币1323元。时隔不久,他们又忍不住连续两次到甘井子区夏家河子王家沟的某化工厂,盗窃该厂BV铜线各300米,合计价值人民币600多元。在2006年春节前,他们重新聚到一起,多次到甘井子区的某园艺公司的仓库和石灰石矿场,撬开门锁,盗窃电缆线总共1035米,合计价值人民币83000多元。

  据悉,三人在甘井子区的一处偏僻山上挖了一个大坑,专门用来焚烧电缆。他们每次盗窃后,就在这个坑里,烧掉电缆上的胶皮,由于这个地方比较偏僻,人烟稀少,因此很难被人发现。事后,他们将烧好的赃物拿到夏家河子陈某和禾某的废品收购点、辛寨子广场附近沈某的废品收购点销赃。而收购站的陈某、禾某、沈某明知这些电线电缆是赃物还大胆收购。

  据了解,在这期间,遭窃的失主陆续到甘井子区、旅顺口区派出所报案。由于多起盗窃案发生的时间相近,手段相似,所以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和多次分析,很快将目标锁定在甘井子区附近,并连夜派人加强巡逻和蹲点埋伏。终于,一天深夜里,在甘井子区红旗街道某村附近,将盗窃中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并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很快逮捕了相关废品收购站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经调查,黄某等人先后盗窃8次,电缆本身的价值就达到人民币11万余元,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更是特别巨大,影响更坏。今年12月初,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指控他们涉嫌犯有盗窃罪。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并公开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于某、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财物,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因此依法以黄某、于某、甄某犯有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七年、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各50000元,40000元,10000元。沈某、陈某、禾某明知是盗窃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行为构成收购赃物罪。最终沈某因犯有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陈某和禾某犯收购赃物罪,分别被判处管制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和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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