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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坟引发火灾侄儿代其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3:00 重庆晚报

  本报讯 为父母上坟时,不小心引发火灾。记者昨日获悉,惠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8月11日,惠某来到曾家镇曹永石半山坡给父母上坟,烧了纸钱,还燃放了鞭炮,结果将坟旁的草丛引燃。惠某进行了简单的扑救,在没有确定火已经扑灭后就离开了现场。惠某离开1个小时左右,火星引发森林大火,附近群众、干部和武警官兵
经过10几个小时的扑救,才将大火扑灭。经鉴定,此次失火造成经济损失达44万余元。

  庭审中,惠某承认自己上坟引发火灾的事实。他听邻居说火燃得很大,可能要被判死罪时,感到非常害怕,就逃到了侄儿家里。在侄儿的指引下,他前往当地的派出所自首。“但我当时太害怕了,走了一天也没有找到派出所,又转回了侄儿家。”惠只好请侄儿到派出所帮自己自首。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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