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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18人冲击公安局5疑犯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4:40 新京报

  打伤4名民警保安并砸毁部分公共设施

  本报讯 记者12月25日从甘肃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当地群众关注的“8·3”聚众冲击公安机关、打伤警察案件近日开庭审理,5名疑犯分别被判处2至4年有期徒刑。

  今年7月31日晚,崆峒区发生一起聚众斗殴事件,马某的儿子小东(化名)在事件中被打死。案发后,崆峒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侦查。8月3日,马某与其亲友商量,准备到崆峒公安分局询问案件的侦破情况并索要丧葬费。当日9时30分,马某与亲友共计18人来到崆峒公安分局信访室,当值班保安李某要求其登记时,金某、马某等人破口大骂,并撕毁了出入人员登记册,并对李某拳打脚踢。

  其间,崆峒公安分局民警进行劝解,也遭到马某等人的围攻和殴打,4人受伤。马某等人又到局办公室大喊“把公安局砸了”,并将前来处理此事的领导绊倒在地。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崆峒公安分局于上午11时许采取强制措施,将马某等18人带离现场。事发后,民警魏某、武某、李某均为轻微伤。

  12月20日,崆峒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法庭认为,马某等人强行冲进公安机关行为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一审判处主犯马某有期徒刑4年,马军(化名)有期徒刑3年,金某有期徒刑3年,马小丽(化名)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金兰(化名)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兰州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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