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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游客到非目的地国家将受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5:20 深圳特区报

  市旅游局将采取10项措施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

  组织游客到非目的地国家将受严惩

  【本报讯】(记者蔡良焕)市旅游局昨日在市民中心举行会议,提出将采取10项措施,力求从机制上规范旅游经营,引导旅游者明明白白消费,建立和健全旅游行业诚信体系

  据介绍,目前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9个方面:违反合同约定,降低等级标准,擅自增减项目;零团费、负团费,低价竞争;超范围经营;恶意欺诈,货不对板;擅自增减项目,延误变更日程,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点和自费项目;为境内外旅行社在深圳设办事处提供经营场所,出租旅游经营权;虚假广告宣传;未经同意擅自将游客转、拼团以及为追求利润置安全于不顾,等等。市旅游局局长李小甘昨日在会上通报的一些投诉案例反映,个别从业人员不仅不讲经营诚信,甚至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良心,情况十分恶劣。

  市旅游局拟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主要内容包括—旅游局将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行动,按照“四统一”的要求对旅行社的财务、人员、经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旅行社及下属营业部非法出租经营权,为境内外旅行社,尤其是香港、泰国旅行社在深圳设办事处提供经营场所,对违规旅行社给予处罚。

  旅行社不得组织中国公民到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出国目的地国家以外的国家旅游;不得作虚假宣传,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黄、赌、毒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今后,市旅游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定期对旅行社的出境游游客名单、出境游团队资料进行核查,并通过旅游投诉、举报、广告等多个途径监控市场情况,对组织游客前往非目的地国家的旅行社严惩不贷。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本地市场上的出境游广告进行普查,对存在价格欺诈的广告坚决予以清除。

  打击购物欺诈,整治商业贿赂及非法旅游经营行为。旅行社必须安排游客前往证照齐全的旅游购物店,并在行程表中标明所安排旅游购物店的名称。擅自安排游客到境内外的“黑店”购买高价的假冒伪劣商品的旅行社,将按照相关规定,责令旅行社假一赔一,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从2007年1月1日起,大力实施“优质诚信香港游”推广计划。

  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包括:(1)定期在各旅游景点景区、旅游商店、旅游餐厅等地检查导游,发现用假证带团、无证上团等情况追究旅行社责任,并处罚相关责任人;(2)整治擅自增加旅游行程表之外的旅游购物点和旅游自费项目的行为;(3)定期跟团,现场检查导游的服务质量,对导游进行监督。

  加大对同业杂志的监管。目前在我市旅游行业中有不少非法旅游同业杂志,如“粤港旅游”、“振东旅游”等,有不少外地旅行社在这些非法杂志上刊登旅游广告,更有个别旅行社及非法旅游经营者刊登一些违法违规广告。市旅游局将联合文化局查处非法旅游杂志,同时对同业杂志的旅游广告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发布违法违规广告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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