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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整治洗车场浪费用水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5:20 深圳特区报

  本报关于三名初中生调查洗车用水浪费现象报道推进全市节水大行动

  大规模整治洗车场浪费用水行为

  洗一台小车用水量不得超过50升,洗车场须在5日内配备节水器具

  【本报讯】(记者肖意)本报近期关于三名初中生调查洗车用水浪费现象的连续报道收到了实效。日前,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清理整顿洗车场浪费用水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2007年7月2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8个月的清理整顿洗车场浪费用水的专项行动,并要求洗一台小车的用水量不得超过50升,对不符合节水洗车场条件的依法限期停业整改,无高压水枪等节水器具的须在5日内配备,未配套建设循环用水装置应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采取断水措施。

  逾期不改将吊销执照并断水

  深圳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目前,全市75%以上的供水依靠市外调入。另一方面,随着全市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今年将突破100万辆),全市各类洗车场已多达上千家,由于监管不够严格,相当数量的洗车场存在浪费用水现象,福永三名初中生的调查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市水务主管部门也积极行动。

  为规范和加强洗车行业管理,推广节水洗车技术,《行动方案》要求坚决制止洗车场浪费用水行为,打击偷盗、转供城市供水、私自改变用水性质,私自开采地下水等非法用水行为,要求使用自来水洗车的必须具有循环用水装置,配备高压水枪等节水器具,并规定洗一辆小型汽车用水量标准不得高于50升。提倡采用蒸汽洗车和无水洗车等先进技术,对不符合节水洗车场条件的限期停业整改。整改期间,由水务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节水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发放节水洗车场证书和统一的节水洗车场标识,并要求把该标识悬挂在洗车场入口处醒目位置。

  新建洗车场须验收节水设施

  《行动方案》规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八个月,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即日起至年底,要求各区组织开展拉网式查处行动,对洗车场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对无证无照经营、浪费用水、非法用水进行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查封,对浪费用水限期整改,对非法开采地下水实施封井,对偷盗、转供城市供水、未办理城市供水手续等非法用水的采取断水措施。对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采取断水措施。第二阶段自明年1月4日至7月4日,主要对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的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完善相关手续,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和器具,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处罚。第三阶段自明年7月5日至7月20日,主要是验收阶段,对整改后符合要求的洗车场颁发全市统一的节水洗车场标识。第四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表扬一批技术好、节水工作突出的洗车场,布置在全市开展自查和清理浪费用水行动,向全社会公布常见的一些浪费用水行为,发动全社会举报监督浪费用水行为。

  据水务部门透露,自2007年1月1日起,新建洗车场应当严格依法向所在区水务部门申请办理洗车场用水节水设施验收手续后,方可到辖区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各供水企业必须凭水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洗车场用水节水设施验收合格通知书办理洗车用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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