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一卡通退押金案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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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6:4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高健)政法大学学生小林以公交IC卡成本最多只有4元,而出售时却向用户收20元的押金很不合理为由,将发放公交IC卡的一卡通公司告到西城法院,要求退还16元押金。昨天,西城法院认为,小林的主张没有证据支持,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市交通委员会等部门颁布的《关于使用一卡通IC卡替代公交地铁纸制月票的通告》,对IC卡押金收取数额已做出明确规定,一卡通公司依规定收取押金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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