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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甲”带来无限商机 满城弥漫丰胸热(组图)(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0:02 国际在线

  《黄金甲》

  当选《时代周刊》

  年度十大最佳电影

  12月25日出版的最新一期《时代》周刊评出十大最佳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荣列其中。在这篇由Richard Corliss和Richard Schickel联合撰写的“十大电影”评论中,作者对《满城尽带黄金甲》给予盛赞。文章说:“这部张艺谋导演的电影华丽得令人惊叹!它看似功夫片,但其实是癫狂的情节剧。巩俐和周润发的表演,不顾一切,无与伦比,你能感受到,当两个魅力超群的高手过招时,那是一种精彩绝伦的较量。”

  同时入选的其他九部电影还包括:由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执导的《硫磺岛来信》;20世纪福克斯的喜剧《波拉特(Borat)》;马丁·斯科西斯执导的美国版《无间道》———《无间行者》;根据9·11真实事件改编的《93航班》;讲述戴安娜事件后伊丽莎白二世经历的《女王》;墨西哥电影《潘恩的迷宫》;罗伯特·德尼罗导演,马特达蒙主演的《牧羊人》;Pixar的动画片《汽车总动员》和法国的《B13特区》。作者同时评论了年度最差电影,其中排名倒数第一的是:妮可·基德曼的《皮毛》。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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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甲”

  品牌价值至少两亿

  随着《满城尽带黄金甲》的走红,“黄金甲”“满城尽带”在各行各业中正逐渐成为一个时髦的词汇。不过,记者昨天采访江苏资深律师陈议时获悉,“满城尽带黄金甲”虽然来自于一句唐诗,但如果使用不好,仍然有可能侵权。

  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议表示,现在很多商家使用“黄金甲”作为广告语,都可以看作是搭便车的行为。比如某商家使用的“黄金饷”、“黄金奖”,正是利用谐音,借助于“黄金甲”这段时间正走红,通过琅琅上口,易于记忆的方法,免去了很多宣传、广告的工作。固然,“满城尽带黄金甲”来自于一句唐代黄巢的唐诗,谁都可以使

  用,但这种搭便车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片方如果较真,它可以向知识产权局或版权局要求证明,《满城尽带黄金甲》已经是一个驰名商标,一旦证明通过,那么搭便车就真的成了侵权行为了。

  现在很多商家争着抢注“满城尽带黄金甲”,当然无可非议。不过,如果片方“驰名商标”的证明得到通过,那么抢注的商标便不再受法律保护,等隔了一段时间,片方仍没有自己注册,那其他商家才能继续抢注。

  另外,陈议律师也表示,和所有的产品一样,电影作为一个知识产权的实体,也是有无形资产和品牌价值的。按照他的估算,《满城尽带黄金甲》的品牌价值至少在两至三亿人民币。“通常情况下,价值应高于成本。‘黄金甲’投资3个亿,从目前的效果看,它也应该能收回成本,所以价值也不会低于两三亿。另外,价值还要看社会的认可度,从目前社会认知来说,‘黄金甲’也值那个数。”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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