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回报骗取入会费五千余元 那坡一农民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1:02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百色12月26日讯(通讯员林荣先)广西那坡县农民陆某以高额回报骗取多人入会费5000余元,2006年12月25日被那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2年以来,只有小学文化的陆某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骗称谁加入民族资产解冻组织,等待资产解冻后就能得到20万至50万元的经济回报。陆某以收入会费为名,先后骗
广西那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陆某犯诈骗罪,于2006年12月5日向那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那坡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06年12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陆某对自己所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要求法庭从轻处罚。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陆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第252条、第53条、第64条的规定,作出前述判决并责令其退出诈骗所得赃款5890元返还给受害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