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暗礁”已清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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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2:24 新闻晚报 | |||||||||
□记者冯兰蔺 晚报讯 本报12月20日A9版刊登的《打捞“无主船”每年耗费上百万弃船沉河成河道“暗礁”》一文刊登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记者昨日获悉,上周打捞部门已经对沉船进行了打捞。 得知梅陇镇春申港虹梅南路以东河段有沉船,闵行区地方海事处迅速在河面沉船处,拉起了警示标志。为了尽快除去“水底杀手”,打捞部门也不止一次派遣打捞船进行打捞
截至记者发稿,沉船已被全部打捞上来。同时确保了航道畅通。海事部门提醒船民,今后应提高公德意识,不要把损坏的船只一弃了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