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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节能改造众口难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2:24 新闻晚报
□记者孔同

  晚报讯 “目前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还缺乏法律支撑,应该有相应的法规来要求必须达到节能标准。”在昨天市人大对建筑节能视察的研讨会上,市房地局副局长林应清表示。

  “的确,以每平方米70元的改造成本来计算,100平方米的房屋需要7000元的改造费用,7000元可以用1万度电了,很多老百姓觉得并不划算。”林应清说。

  林应清表示,进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雨水和中水的收集回用、住宅全装修等是节能降耗的重要领域,可是一旦遇到老百姓意见不统一,这些措施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撑。他提出,如果能以市政府的名义颁发诸如“上海市节能型住宅发展指导意见”,并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激励和强制相结合,上海的住宅产业节能降耗会有新的突破和发展。

  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孙建平告诉记者,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前尚没有进行规模化实施。孙建平向人大提出,希望能加大建筑节能立法工作力度,针对市政府50号令实施一年来的情况,适时修改、充实相关内容上升到市人大条例,提供法律支撑。

  孙建平副主任告诉记者,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明年将从公共建筑上先“开刀”。明年将强化大中型公共建筑能源运行监管,重点对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核定用能指标,实行阶梯式收费标准,可能首先对人民大厦和市政大厦提出一年降耗2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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