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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降价万元 “凭票补差”碰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4:29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金恒王勤俭)电视机刚买没几天,价格就狂泻万元,顾客按照商家有关规定前去补差额,却被弹了回来。昨天,读者戴先生致电本报962288热线,反映在国美一家门店购物遭遇不爽。

  12月10日,戴先生在国美老西门店购买了2台夏普液晶电视机,其中一台是52英寸,价格为4.8万元。10天后,对方按时送货上门。23日,戴先生在浦东八佰伴国美店发现,夏
普52英寸液晶电视机挂牌售出价仅为3.8万元。询问得知,5天前这一款式的电视机已降价1万元。

  根据国美的广告宣传和规定,商品没开箱,7天内可以无条件退货,一个月内商品若出现降价,顾客还可以凭发票补差价。戴先生家的2台电视机封箱带还没拆,于是他拿了发票前往国美老西门店索要差价。由于当时有关领导不在,营业员还劝慰他不要着急,会给他一个说法。昨天上午,戴先生接到国美一名负责人的电话,表示会酌情考虑退还一些差价。但到了下午,戴先生再次接到电话,对方改变了态度,称差额不退了,但允许戴先生调换等同价值的商品。戴先生家里缺的就是电视机,一时不需要其他电器。

  记者上午与国美方面取得了联系。据对方解释,商品降价补差额是有规定的。商店为促销原因降价,消费者可以补到差额;如果是厂方自己降价,与商店无关,消费者就不能补到差额。那款电视机的降价,是厂方统一调价所致,所以不能补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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