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9名传销人员聚众袭警妨碍公务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4:53 中国新闻网 | |||||||||
记者从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法院获悉,9名传销人员袭警一案近日在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公开宣判,以妨碍公务罪判处陈强、李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他7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8月24日上午,蚌埠市张公山派出所民警配合张公山街道工作人员,对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熊正秀等人进行清查。熊正秀电话通知陈强、李明等4人赶到清查现场。传销人
法院认为,陈强等人无视国家法律,在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中不仅不听劝告,还以暴力威胁、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 (来源:新华网;作者:程士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