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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少女误信读书不如逃学 落魔掌被迫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7: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韩文华) 今年8月29日,正值各中小学即将开学的日子,家住贵州的初三小女孩玲玲(化名)却在这个时候突然失踪。

  玲玲的父母找遍了亲戚邻居,就是没有玲玲的消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9月10日,玲玲打了一个电话给他们,她说自己不读书了,并且已经在佛山找到了一份工作,让父母在家放心。然后不等父母多问,便挂上了电话。

  轻信他人少女屡遭奸污

  原来,8月29日那天,玲玲交完学费,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同乡王某。王某见玲玲只身一人从学校出来,当即上前搭讪,装着见多识广的样子吹嘘外面的花花世界,并跟玲玲讲读书无用,如果趁年轻出去打工,可以挣很多钱等等。单纯的玲玲被王某天花乱坠的描述说得入了迷,当即答应愿意跟王某走。于是,她顾不得跟家人道别,便和王某离开老家,一路迂回到达了一个陌生的小镇。当晚,两人入住一个招待所里。

  踏入房间,王某开始对玲玲动手动脚。遭遇惊吓的玲玲顿时醒悟过来,并誓死抵抗。知道真相的她开始后悔,提出想要回家。王某则以为她花了车旅费用和住宿费为由,恐吓她必须跟自己走。此刻,玲玲依然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希望到佛山后王某真的能为自己找到一份好工作,于是强忍愤怒和委屈,跟着王某踏上前往广州的火车。最后于9月7日上午来到了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就在到达目的地的当晚,王某再次露出了本来面目。由于玲玲的强烈抵制,王某就强迫她写下一张8万元的借条。王某试探着问玲玲打算怎样补偿他的损失,玲玲说打工挣钱还他,王某就说打工一年也还不了他的钱,让玲玲“只有去做小姐”,卖淫才能还债。

  9月10日,王某在外面租了一间出租屋,当晚他将玲玲带入房间里,先是对其进行殴打和恐吓,使之不敢反抗,然后以发生一次性关系折抵2000元欠款为由,将玲玲奸污。随后,王某开始将玲玲作为自己赚钱的工具,将她带到了自己亲戚开的一间从事色情服务的发廊里。13日,王某的亲戚打电话来说她那里来了一名客人,然后将一名三十多岁的男人带到王某的出租屋,与玲玲发生关系后给她300元。王某拿了270元。之后的10多天,王某先后六七次以还钱为由,对玲玲进行强奸。

  9月25日,忍无可忍的玲玲与另一个同在发廊做事的同乡女孩商量,决心连夜逃走。当晚,两人慌不择路地坐上了前往福建的火车。到达福建后,经电话联系到亲人。女孩的亲人得知消息后,迅速向警方报案。11月3日,潜回老家的王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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