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抓获嫌犯最高可奖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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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8:18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淄博讯记者日前从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了解到,为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积极性,该局出台抓获举报“两抢两盗”案件及命案犯罪嫌疑人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群众抓获嫌犯最高可奖10万元。 根据规定,奖励范围适用于除负有法定职责的人民警察等特定人员以外的广大群众。具体奖励标准是:群众每抓获一名“两抢两盗”犯罪嫌疑人,视情况奖励2000元至1万元;
群众可采取实名、匿名方式,通过电话、书信、短信息、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经查证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认真核实举报人的身份后予以奖励。该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