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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撞死人逃逸栽入江中 心疼车子报废不问死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9:50 红网-三湘都市报
男子撞死人逃逸栽入江中心疼车子报废不问死者

12月26日,肇事车停放在长沙市开福区交警大队福兴停车场 记者童迪摄

  12月26日凌晨1时许,在长沙市开福区西长街和中山路交叉路口,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广州本田轿车撞了一名30多岁的女子后加速逃逸。路边的摩托车司机当即驾车追了上去,附近被惊醒的居民也纷纷加入到追赶队伍中。肇事车慌不择路,一头栽进湘江。 

  经急救人员检查,被撞女子当场丧生。让市民十分气愤的是,肇事车内两名男子被救出后,并没有关心被撞女子的伤势,而是连声心疼自己爱车被毁,此举遭到大家的强烈谴责
:“做人不能这样。”

  目击者 本田车撞人后加速逃逸 

  西长街和中山路交叉路口处的百货超市员工张春年目睹了轿车撞人事件。

  他告诉记者,今天凌晨1时20分许,值夜班的他突然听到路口传来一名女子“啊”的尖叫声,紧接着又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他赶紧跑出来,只见一名女子面朝天躺在中山路与西长街交叉路口的斑马线上,脚向后折,嘴里、鼻孔鲜血直流,惨不忍睹。在离女子两三米远的地方,一辆

出租车的反光镜被撞断,女子的鞋子被抛在出租车后几米远地方,一辆灰色的本田轿车正朝着湘江中路疾驰而去。

  “路口一名摩的司机朝本田车大喊‘撞死人了’。”张春年十分气愤地告诉记者,“可本田轿车反而加速向前疯狂行驶。”

  

摩托车司机奋力追赶 

  家住西长街街口的市民周亮证实了张春年的说法。“我起床推开窗户一看,一名女子朝天躺在马路上,一辆轿车正一路狂奔,我立即拨打120、122报警。”路边一名摩托车司机也立即追赶肇事车辆。但几分钟后,摩托车原路返回。司机沮丧地表示,本田车速度太快,当时又起大雾,他追到中山路和湘江中路的交汇处,不见了肇事车的踪迹。

  慌不择路栽进湘江 

  本田轿车慌不择路,径直冲进湘江边上的湘客运旅游码头。由于刹车不及,轿车从码头上直飞了出去,在空中翻了一个滚后,一头栽进湘江。

  正在湘江风光带广场值勤的保安王祥云看到了这惊险的一幕:“凌晨1时30分许,我正在广场巡逻时,突然,一辆轿车从中山路快速驶出,横冲过湘江中路,径直往湘客运旅游码头冲。我起初以为司机有毛病,要不就是司机喝醉了酒,码头过去就是湘江啊!”王祥云正要挥手提醒司机,轿车已经一头栽进湘江!

  在湘江治安值勤点值勤的张荣华告诉记者,当时他听到一阵马达轰鸣,紧接着,两束强光射过来,一辆汽车在空中翻了一圈,朝值勤点扑了过来。“只听到‘砰’的一声巨响,本田轿车摔了个底朝天,在湘江边砸了个大坑,溅了我一身泥巴。”

  车主被救后“只疼车不问人” 

  张荣华试图拉开本田轿车驾驶室车门。但他用尽全身力气,车门却纹丝不动。几分钟后,从西长街跑出几个居民,大喊“有辆本田车撞死人跑了,谁看到它往哪边去了”。张荣华仔细一瞧,眼前的轿车正是本田。

  接警后,长沙市开福区交警和110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救援人员合力拉开了本田轿车车门,将车内两名男子送上随后赶到的急救车。让市民十分气愤的是,两名男子被救出轿车时,没有问及一点被撞人的情况,只是一个劲地心疼自己的轿车:“哎呀,不得了,这下车子报废了。”此举立即遭到市民的强烈谴责,直到上午10时,不少市民仍围在事故现场,愤怒地指责车主:“只知道心疼车,车比人的命还宝贵么?”

  当场丧生留下2个孤儿 

  120急救车随后赶到现场,而被撞女子已没有了呼吸。

  家住西长街的周亮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闻讯赶到了现场。“我们才知道,那位女士的丈夫不久前不幸去世,如今她自己又‘走’了,只留下两个小孩,一个10岁,一个才4岁,不晓得他们怎么活下去。”

  初步确定是肇事逃逸

  长沙市开福区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码头情况十分复杂,经过现场勘察后,交警调来一辆大型吊车,从半夜一直忙到今天早上5时许,才将轿车顺利吊上岸。下午,记者在长沙市开福区交警大队福兴停车场见到了肇事的轿车,这辆车牌为湘AF7411的广州本田轿车车头被撞得严重变形。开福区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人表示,从现场初步侦察看,广州本田轿车撞人地点距离出事码头有800米左右,再加上目击市民的叙述,可以初步判定这辆本田轿车为肇事逃逸,且性质恶劣。目前,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相关链接 肇事逃逸终身禁驾可判刑

  长沙市开福区交警大队介绍,交通肇事逃逸的鉴定标准有8条: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

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逸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徐涛律师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受害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人首先要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是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责任人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但交通肇事逃逸的,则要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责任,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承担七年以上刑事责任。”

  作者 周红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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