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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消协解决装修烦心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0:04 云南日报

  近日,盘龙区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因装修引起的消费纠纷:深圳某公司昆明分公司向消费者杨某退还了预付工程款35000元,并向杨某道歉。

  7月22日,杨某与该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预付工程款5万元,约定工程时间为7月25日至9月28日。杨某打算国庆期间搬家,但至9月7日,装修工程还没完成总量的1/10,杨某于是提出解除合同。装修公司同意解除合同,答应9月10日前足额退还预付款,再对已完成的
装修工程量进行计算后由杨某支付装修款。但到规定时间,装修公司仍未履行合同。于是杨某来到盘龙区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调解,装修公司承认由于公司内部管理不善,造成杨某家装的误期,当场退赔杨某35000元,剩余15000元留待双方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核实后,按实际工程收取。

  杨颖 通讯员 龙舟(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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