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主任暴力袭警还潜逃 杨恒被判拘役4个月零10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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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0:04 云南日报 | |||||||||
业主与物管保安发生冲突,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阻止矛盾升级,几名保安却不听民警的劝阻,还用暴力和民警对抗,暴力对抗民警的大部分保安都以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刑,其中一名物管主任杨恒潜逃1年多,还是被抓获。昨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杨恒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杨恒曾经是昆明市龙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东一期物管主任。去年4月23日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恒涉嫌犯妨害公务罪。杨恒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都无异议。盘龙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恒无视国家法律,实施暴力妨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据此,盘龙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杨恒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4个月零10天。 柏立诚(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