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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发布第12号消费警示 订电子客票谨防上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0:04 云南日报

  日前,记者从昆明市消费者协会获悉,根据中国民航总局与国际航协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到2007年底,我国电子客票的普及率要达到100%。元旦新年将至,为避免乘客因为电子客票带来的纠纷,昆明市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

  订购电子客票应选择信誉度较高或较熟悉的代理商、航空服务运营商或直销点;

  记住电脑给出的电子客票编号,并尽可能自行打印行程单;

  不要轻信“小广告”的购票宣传。购买机票后,要登录相应航空公司网站或到航空公司确认,避免上当受骗;

  机票预订成功后应进一步确认预订机票的时间、航班号、座位、价格及机票折扣;

  在航班起飞前90分钟应赶到机场,凭电子客票编号和有效证件换取票证及办理登机手续;

  最后,退票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航空公司设在机场的“电子商务”柜台或原出票地、代理商售票点,凭有效证件按规定办理退票手续,如消费者是通过网络付款方式或刷卡购买的电子客票,则不能退还现金,航空公司或代理商将把购票款直接退回到原支付银行的个人账户或公司账户上,因此退票后,票款可能会有一定时间才能到账。 杨颖(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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