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解释 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属于生活垃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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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0:08 中国环境报 |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0月13日环函〔2006〕395号) 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有关问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经研究,近日做出解释,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关于“生活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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