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性能超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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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1:3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李伟俏 本报26日讯从今天起,我省公安机关将陆续配发统一的人民警察证,该证从明年元月起正式使用,我省将于明年上半年完成全部配发任务,届时旧版人民警察证作废。这是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的。
据了解,在全国公安机关配发使用人民警察统一证件在新中国公安史上尚属首次。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公安机关将从今天起,陆续配发统一的人民警察证。从明年的元月起,全国公安民警一律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作为民警身份的凭证。今后,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应当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证件。据介绍,此次制发的统一制式警察证与以往的人民警察证件相比,在制作、发放和管理上有所不同。此次人民警察证发放范围为公安机关在编、在职并已经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新制发的统一制式人民警察证采取了多种高科技防伪技术,能够有效地防止伪造、变造。除省公安厅按公安部要求统一制作发放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冒制作和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