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讨被骗款配合诈骗者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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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1:46 江南都市报 | |||||||||
永丰一男子举报诈骗者后自己被“拔出萝卜带出泥” 本报永丰讯曾广龙、记者王文报道:为追回自己被骗去的钱,永丰男子王某竟配合诈骗犯设局骗取他人钱财,然后举 报诈骗犯,结果自己被“拔出萝卜带出泥”。24日,永丰县法院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 0元。诈骗犯李某同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05年9月20日,李某以邀王某入股建鹿冈移动通信塔的名义,骗取王某人民币2万元。9月25日,又以建 塔要办贷款需活动经费为由,再次骗取王某人民币3万元。 今年8月18日,王某以李某犯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王某为了追回被李某骗去的5 万元钱,竟于2005年10月16日至2006年3月,积极参与、配合李某,先后共同诈骗宋某等人钱财,以挽回自己的 “经济损失”。 经查实,李某诈骗他人钱财人民币8.56万元,其中王某参与诈骗1.8万元,故一审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