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生产日期不能瞎糊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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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3:15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见习记者 陶维洲)超市里的一些牛奶虽然明明标注是昨天刚刚生产的,实际上却有可能三四天前就灌装好了。针对牛奶产品类似的“早产”现象,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称,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液态奶必须在包装醒目位置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并特别指明,生产日期应当标注为该产品的灌装日期。 “这一规定实施后,‘早产奶’将成为历史。”江苏省奶业协会刘秘书长说。按照
然而,“大限”在即,液态奶的生产企业却并不“积极”。昨日,卫岗、光明等几家乳业企业都对记者表示尚未接到通知。“我们刚刚从网上看到这个消息,现在公司正在讨论应对策略。”南京卫岗乳业公司客服部的高经理说。 光明乳业南京分公司办公室韩主任则表示,虽然还没有接到上海总公司的正式通知,但肯定会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标准生产。 此外,新规是否能管住酸奶的“早产”现象,市民仍然存疑。刘秘书长介绍,为了使酸奶的口味更好、营养价值更高,在完成灌装以后有一个后发酵过程,一般要1~2天,这就意味着灌装好的酸奶要放上一两天才能上市。而标注灌装日期的话,在生产日期当天销售的液态奶将在市场上消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