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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如何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6:07 北方晨报

  李女士:我是鞍山户籍,男友是美国公民。如果我们要在国内登记结婚,应该到哪里办理?提供什么资料?

  帮办回复: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在辽宁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一)本人的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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