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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寻仇报复杀人3青年被判13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7:4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2月27日讯(记者林莹)只因平日琐事发生矛盾,3乐东青年帮朋友寻仇报复,将另一青年活活打死。日前,3凶手均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各赔偿死者家属25484.24元。

  据了解,3凶手年龄都在23岁以下,最小的只18岁。经审理查明:因与他人发生矛盾,2006年5月24日晚8时,“阿央”纠集刘亚兴、李文泽以及李民等人到潭门镇寻找与他有矛
盾的人报复,因未找到报复的人而未果。当晚11时许,“阿央”、刘伟良(均另案处理)发现“仇人”吉坚宁等在喝酒,随击打吉坚宁等,吉坚宁在送往医院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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