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友病医保待遇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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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8:30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璐)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提高参加医疗保险血友病患者的医疗保险待遇,减轻血友病患者及其家庭经济负担,本市明年1月1日起将血友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 血友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后,参保人员患血友病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门诊特殊病医疗费报销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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