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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口供”难敌铁证如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8:32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路敦贵 首席记者 张丽娟 实习生 孙静)53岁的蔡某在鞍山火车站广场看准被害人是老实巴交的农村人,竟然以“碰瓷儿”的方式讹诈人家70元钱,被站前派出所民警抓获。蔡某以为,自己闭口不语,警察就拿他没办法,没想到胜利派出所民警在蔡某“零口供”的情况下,依靠被害人的笔录和辨认以及两名证人的证言,便以涉嫌敲诈勒索,将其行政拘留7天。

  23日下午,40多岁的外地男子吴某在鞍山火车站广场行走时,突然遇到蔡某。蔡某迎着吴某走过来,用胳膊撞击一下吴某夹的包,然后立即“哎哟”地叫起来。“你撞着我胳膊了,我的胳膊前几天骨折了,刚刚好,你看怎么办吧?”蔡某对吴某说。

  吴某顿时害怕了。“我要是告诉我弟弟,这事就大了。走,咱俩到一边研究去。”蔡某说完,拽着吴某来到一边。“身上带钱没?”蔡某问。吴某翻了半天,翻出70元钱,蔡某拿过钱就走了。

  这一切,被布控蹲守的民警发现,蔡某被民警抓获。

  蔡某被民警带回。他虽然供认了经过,但听说民警还要做笔录,就一言不发了。民警找来被害人吴某前来辨认。在众多“候选人”中,吴某一眼就认出蔡某,“就是他刚才骗我70元钱!”此外,民警还找到了两名目击证人,他们也指证,就是蔡某刚才在火车站广场敲诈勒索。

  在证据面前,蔡某更加沉默。由于蔡某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因此,警方将蔡某行政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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