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躁型精神病患者当“防患于未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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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9:57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罗斌实习生徐慧陈欢)26日清晨6时50分许,一30岁左右的男子在汉阳南城菜场内狂奔,先是冲进一家摊点抢了一把剪刀,随后将菜场门口两位老人刺伤。67岁的范婆婆右脸颊伤口深达2厘米,83岁的何爹爹,左脸颊被戳伤,上唇撕裂。 当行凶者终于被制服后,人们先是长嘘一口气,继而不约而同地无奈摇头:他是个“武疯子”。
江城另一幕惨剧更令人扼腕。今年9月21日,一个露宿于中环线茅店出口引桥涵洞内的“武疯子”,将一名上学途中的14岁女孩,用砖头活活砸死。 据统计,仅今年以来,武汉媒体报道的“武疯子”伤人事件就多达40余起。 为何“武疯子”伤人事件频频发生?这样的悲剧怎样避免? 民间所称的“武疯子”,也就是医学上的狂躁型精神病患者。武汉市精神病医院教授刘晓林介绍,根据我国法律,经司法鉴定认定确属处于发病期的精神病患者,肇事后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2005年5月的统计数据显示,武汉市重度精神病患者约为10万人,这其中10%%具有暴力倾向。由于此类患者伤人没有目的性,突发性强,又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伤人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 据了解,目前我市仅有一处专门收治肇事精神病患者的机构——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该院规模很小,仅有10余张病床,且收治时间较短。 与受害者有苦难言一样,狂躁型精神病患者家属同样苦不堪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武疯子”的母亲告诉记者,起初她将孩子送进精神病院住院治疗,后来无力长期支付昂贵的费用,只好改为病情稍有好转就出院回家。稍不留神,孩子在外面发生伤人的事,她只能向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面对重度精神病患者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现状,市民政部门昨日证实,目前我市没有针对精神病患者的救助职能和办法。 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最关键是“防患于未然”。据了解,大连市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民政部门负责将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重症精神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收治严重肇事的精神病患者。 武汉市精神病医院与有关部门联合,正在实施一项针对精神病患者肇事伤人的“社区防治计划”。今年3月份在江岸区四唯街试点:建立社区精神卫生办公室,定期上门为辖区内精神病患者和有精神病倾向者服务。对家庭困难的患者,免费提供药物。 刘晓林介绍,这项试点已取得了较好效果,明年有望在全市推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