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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层层转租 房客连环受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0:27 温州都市报

  安徽青年小刘27日来到本报:我在市区鱼鳞浃租了个店面,没有见过房东,只跟前房客在电话里谈妥以4600元价格转租,付清了房租等费用后,房东出现了,称房子过10天就到期了,但此时前房客已经拿走了我的钱避而不见。

  记者核实:小刘来温打工已有三年了,一直想自己开个店铺。今年10月16日,他看见市区鱼鳞浃街边有店面出租。由于租房子的心很迫切,他和转让人林某在电话里就把房子
转租的事情商谈完毕,当时也只要了对方提供的“房东”电话号码,然后见面就支付了3200元房租以及1400元的物品转让费用。

  过了一周,小刘想找房东更改转租人的名字,哪知真正的房东却不知道房子转租的情况,并向小刘出示最原始的和房客签定的房子租赁合同,证明此房租赁期只剩10天。小刘无奈之下只好去辖区派出所报案。

  10月27日,小刘在一家店里发现了林某,立即报警。在派出所,林某承认了自己转租的行为,但他声称自己也是从别人那里转租过来的,并且也拿出了一系列的合同、收据等,证明自己也是受害者。而房东也承认林某不是直接承租人。由于一时找不到林某的上家,而林某又没有能力偿还小刘的房租钱。小刘称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懊恼之余怪当初自己太草率。

  经办此事的鹿城公安分局南浦派出所李警官称,此事涉及层层转租,从林某出示的证据上看,他的身份证是真实的,可以说他也是受害人,所以不能以诈骗行为对他进行处理,只能以纠纷形式进行调解,但林某又声称没有钱,只好打了欠条。李警官说,因为转租而出现的纠纷常有所见,他提醒那些要承租的市民,不要图方便占小便宜,租房子一定要和房东见面,并且要房东出示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以免得不偿失。杜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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